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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怒吼::临沂、嘉祥三法院这是执法还是在犯罪

怒吼::临沂、嘉祥三法院这是执法还是在犯罪 血泪大控告: 临沂市中级法院(2006)临民二终字第440号案,临沂市河东区法院(2006)河民初字第643号案黑的另人难以置信!合同约定发生纠纷仲裁机构仲裁,但临沂市两级法院违法强行受理上述案件后,大办关系案、人情案、胡作为、乱作为,竟把已经决算过的帐款枉法判另重新给付已经作废的的合同枉法判另还有效并让案外人承担!而山东省嘉祥县法院2006年6月9日炮制的(2005)嘉民初字第836号案更荒唐,该判决在没有任何法定依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严重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况下是如何炮制的,又如何生效的,又怎样把独立法人企业应承担的责任炮制让案外人承担,世上难找,人间少有。超过1500多个日日夜夜的血泪控告无人问津,苍天呀睁睁眼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控告一万年(北京)
提问时间:2012-09-20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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