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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怎么理解低于45平方米房子的赔偿条例了

怎么理解低于45平方米房子的赔偿条例了 《条例》规定,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
我家是41平方米,在他处没有住房,但没有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那我们的房子应该怎么算赔偿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倩倩3457……(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2-09-20 17: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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