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押金退还问题
关于房屋押金退还问题 律师你好,我们在合川世纪花园小区里租住了一套小区住房,2012.9.9日房屋租赁期满,但就房屋一系列物品损坏、折旧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未办理交房手续及押金。业主提出需要入住房屋,我们就交了一把钥匙给业主,结果业主在接过钥匙后立马换锁,并就房屋赔偿问题再次提出许多无理要求,现在一直不退还我们房屋押金,请问在交房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业主私自进行换锁,是不是可以视为业主已自动接受房屋,关于她提出的诸多无理赔偿要求是否可以一律不认,关于我们的房屋押金共计3000元该如何拿回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黄金小桥(重庆-合川)
提问时间:2012-09-20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