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的个人情况去下, 我本人已婚并有子女,但是我们俩一直以来并没有结婚登记
我的个人情况去下, 我本人已婚并有子女,但是我们俩一直以来并没有结婚登记 我的个人情况去下,
我本人已婚并有子女,但是我们俩一直以来并没有结婚登记,民政局没档案属于不合法夫妻,
现两人不和已离婚分开多年,可是女方户口前几年签过来了,既然两个人分了她现在要求把户口签回原地我也同意!但是她非要我去法院去和她一起搞一份解除非法同居证明,再到我们到当地派出所去拿这份证明和我解除关系,因为户口本我是户主他是妻子显示已婚,先解除我俩实际关系一人一个户口本,然后他在申请迁走,她说要迁回当地,她当地派出所那里也要这个证明,否则不给她迁回,我想问问有这个必要吗?我个人认为两个人不存在经济纠纷没必要呢?如果必须要走这个程序的话麻烦不,需要什么材料手续得多少天,她对我顺当天就可以搞定,我感觉特别麻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7-11-03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