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方交往一年,女方提出性格不合分手,男方能追回部分恋爱期间的费用吗?
这属于赠与,不能追回哦。
你有权要求返还你给她打的款项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您好,汇款可以要回来,至于旅游花费,视为赠与,无法要回了。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可以起诉。
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