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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和女方交往一年,女方提出性格不合分手,男方能追回部分恋爱期间的费用吗?

和女方交往一年,女方提出性格不合分手,男方能追回部分恋爱期间的费用吗? 在交往中,男方曾给女方银行卡上汇款2次,并都有存根。恋爱期间,共同出去旅游,保存有所有票据和发票,请问能合法追回这部分女方应承担的金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400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9-20 13:4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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