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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精装房时开发商宣传【送1500元/平精装修】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多
买精装房时开发商宣传【送1500元/平精装修】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多 买精装房时开发商宣传【送1500元/平精装修】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多,偷工减料,装修工艺差,因为第一次购房也没仔细看合同,对于补充协议也没明确告诉我,对我说房子的合同都是统一的,只是催着我签字,等我发现问题时想维权才看见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施工材料品牌型号价格,补充协议也写“开发商所宣传广告,楼书不示为交房条件,一切以交房为准”这种的霸王条款,
我能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五条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这两条要求开发商出具装修材料型号和价格的详细说明,并且对宣传中1500元/平精装修标准不达标的进行退差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7-11-01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