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在二审上诉过程中,新制定《民法总则》实施的疑问

关于在二审上诉过程中,新制定《民法总则》实施的疑问 关于在二审上诉过程中,新制定《民法总则》实施的疑问 合同无效的案子在《民法总则》实施前进行了一审审理。败诉后,我上诉至中院,这时新制定的《民法总则》生效(10月1日)。那么请问,上诉人是否能依照新制定《民法总则》第153条第二款中“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无效”的条款为依据,继续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中能否适用《民法总则》中相关的条款审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daida(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11-01 19:35
已有1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