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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0月10日在一家贷款公司贷了1万5千元用车做抵押,拿到拿1万1千元

您好!10月10日在一家贷款公司贷了1万5千元用车做抵押,拿到拿1万1千元 您好!10月10日在一家贷款公司贷了1万5千元用车做抵押,拿到拿1万1千元,分三个月还清,先本后息,由于贷方给我的还息日期是10月10至10月31号,10月31号至11月21号,11月21号至12月11号,第一月贷款时已扣还,昨晚突然发信息给我说逾期了并把我车拖走,今天我过去解决对方要解约并归还本金,并堤出要赔偿违约金2万,请问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7-11-0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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