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与一个KTV陪唱小姐在酒店发生了关系、今天她妈咪报警了
你好!证据不足,不能构成强奸。
您好,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和其发生性行为。例如开始是愿意的,后来拒绝也是认定为强奸的。定罪需要有证据证明。现在警方什么态度,如果情况不对,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您好,无论如何,警方已经开始对您调查了,还是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建议您免费来电说明详情。
你好,现在处在一个什么情况呢?
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即可,没有证据是不能告你强奸的。
配合警方调查。
如果没有违背女孩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不属于强奸。建议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建议您免费来电说明详情。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是自愿的,您就不构成强奸罪。
您好,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您有证据证明不是在违背对方意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的,是不足以构成强奸的,由于您的情况涉及您的隐私,建议您转为一对一免费咨询或者来电详谈,以便我为您收集无罪的证据等事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能帮助到您。
证据不足,不能构成强奸。
您好!一般只要对方是自愿的,那就不能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证据不足,不能构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