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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编教师担任学校保安工作,10月24日镇书记暗访,学校门卫空岗大门未关事件

我是一名在编教师担任学校保安工作,10月24日镇书记暗访,学校门卫空岗大门未关事件 我是一名在编教师担任学校保安工作,10月24日镇书记暗访,学校门卫空岗大门未关事件,其原因是招聘保安公司保安请假,我回吃饭(原则上是不能回家吃饭但学校没有食堂,离家也较近),饭间校门有不关的习惯。镇教委对我停职待岗的处分。请问:这处理合理吗?依据什么法律法规?若让我继续待岗应怎么办?待岗期间扣发工资吗?能不能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7-11-01 16: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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