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这算欧打她呢还是强奸?
这算欧打她呢还是强奸? [案情]
在2010年4月19号凌晨0.50分左右我酒醉后去见情人,她开了门,边回房边问是不是因房租的事才来的,我说不是.是想见她,我关了大门进房后见她盖着被子已睡在床上,便习惯性地脱了衣服.裤子. 只剩内裤,上了床,在床上亲吻、抚摸起她乳房来,见她没有反应,便伸手想脫裤子. 她抱着被子坐了起来(是有妇科病刚她放了药),老老叨叨说着.问着房租的事及讲其它事情,火气很大的样子,我定定的看了一下她,便觉得没意思就想回家,就下床穿衣准备走人,穿好衣服后见她还在啰啰嗦嗦没完没了说着, 我一时酒意上来情绪激动打了她一巴掌,她坐在床说“长那么大还没给人打过,你凭什么打人” 我听了又给了她一巴掌,转身想走,这时她就跳下床拦着我(穿着睡衣.衣着是整齐的),说你凭什么打人?打人还想走,留下100块钱才给走,挡着我前面不给走,当时身上沒多少钱看了看她就说给50元行不行,她不要,这时我接了一个电话,告诉对方打了人两巴掌走不了,她突然拿起锁匙去反锁大门,在厅里并大声叫喊“打人啦” 同她住的女孩子听到就出来了. 我倚着房门跟那女孩子说我们是朋友不用怕叫女孩回去睡觉,她见那女孩想回房就打电话给她老板,说代收房租的那人打人啦,叫他快点过来,并大声叫住那女孩,我见了就走出房间叫她不要那么大声并想拿锁匙开门,在争抢中卡了她脖子一下,被她用手打开了,并被她用胶椅打了我几下,这时她老板也到了,她开了门让他进来,我就问他是不是她老板,他说是,我就说好,当着他老板面给她100元钱(10元.20元的)被她挡了回来,同时用家乡话打电话给她哥,意思也是说我打人啦,怎样怎样的,钱散了一地。这时我电话又响了,是刚才那朋友崔我快点回去的,{此间那老板也在打电话},我接完电话后,见他们两个已在房间交谈着,就进房间问她怎样才能离开?,问是不是要被她打回两巴掌。她说是。(这时我发现右手不知什么时候拿着她眼镜并且弄脱了一个镜片),在房间里当着她老板的面被她狠狠打了我两巴掌。就离开了她房间。心想人已被她打回也顺手在厅里捡回了一些钱才开门离去.时间是1.30分。(派出所的干警说他们已捡了剩余的钱)中午12点多派出所的干警找我才知道报警说我强奸她.
上面所讲属实我想问:。1,这算欧打她呢还是强奸?2预审科的人提审了我,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我"监视居住",而又没有注明原因,我还会再被拘留吗?3当晚我们没发生性关系而我已穿衣要走了,是嫌她啰嗦打了她两巴掌,她要赔钱而又没及时给,才把问题复杂了她的行为构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我人,意图使我人受刑事追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cvbn……(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0-05-1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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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叙述属实,不构成任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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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已经作为刑事案件了,你向警方如实说,并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争取免于处理!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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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今年64了,我是08年9月被建设局招到单位做值班员的,带打扫单位的清洁卫生,他们每月给我发500块钱,节假日没给发任何钱,也没有星期天,也没签合同,也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现在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谢谢您,给我指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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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属于强奸。
2、有可能被拘留。
3、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本律师专业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如果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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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属于强奸;
2、不应被拘留,但是目前属于处理阶段,有可能被拘留;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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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的故意伤害而异,可能还是会被拘留,让律师帮助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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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案见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了,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详情请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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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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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强奸,但涉嫌犯罪,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介入提供法律帮助。详细咨询可来电或加QQ 48962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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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未批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你采取监视居住,主要原因应当是认定你强奸未遂。应争取判处缓刑或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