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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前夫离婚多年,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我是监护人,他是

你好!我与前夫离婚多年,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我是监护人,他是 你好!我与前夫离婚多年,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我是监护人,他是被北京保安总公司派往贵阳分公司做管理人员,几天前因为突发性心脏病去世,48岁,因为是凌晨三点左右在单位宿舍出事的,所以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现在他又成家并且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我的女儿今年刚上大学,因为我也是到处打工的收入不高,他一直都有给孩子生活费,突然在这种情况下离世,我不知道孩子以后怎么办?靠我那点工作根本不够,而且不被认可是工伤,请问我女儿可不可以向他爸爸的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7-10-3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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