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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别人合伙养猪,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3月3日一直由对方管理

我与别人合伙养猪,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3月3日一直由对方管理 我与别人合伙养猪,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3月3日一直由对方管理,期间猪吃的饲料与出栏猪数数量严重不符,导致我们猪的成本高于同行业一大截,可我手里没有对方卖猪的凭证,请问按饲料供应商提供的饲料数核算出来的猪数算证据吗?望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7-10-30 09: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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