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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不和 要离婚 女方索赔五万

夫妻感情不和 要离婚 女方索赔五万 夫妻结婚七年,有两个孩子,现因女方怀疑男方有外遇,经常吵闹辱骂,导致感情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双方也都愿意离婚,但女方需要男方赔偿五万元青春损失费,男方不肯,双方就这样僵持着,女方在她自己家过,男方在外打工,假如双方都这样独居过了两年是否就可以以夫妻分居满两年以上就可以去签字离婚?还是在这个前提前需要到人民法院备案以证明夫妻俩从现在开始感情已破裂分居独过?或者是否需要到人民法院申请夫妻分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np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9-1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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