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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与另一群人因草场纠纷上午在草场上对立站着,中午趁休息时间
一群人与另一群人因草场纠纷上午在草场上对立站着,中午趁休息时间 一群人与另一群人因草场纠纷上午在草场上对立站着,中午趁休息时间,一方十几个年轻人对另一方留守看地的四位六十多岁老人进行殴打,致使一位重伤,一位轻微伤,已报警处理,警察立案后,四五个月依旧未结案。重伤患者已获赔偿,轻微伤老人独自承担医药费,伤人方之前表态说也就赔偿点医药费,可四五个月过去了依旧未给。医药费已花去两万多,也耽误了养牧工作,请问轻微伤患者如何索要赔偿呢?赔偿金数额如何界定?公安迟迟拖延,我们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王小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7-10-25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