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居民用天然气管道
居民用天然气管道 我居住所在地正在进行天然气管道进户工作,以方便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原小锅炉冬天取暖及生活所需的问题。
我家房后有一胡同,我请燃气公司人员将燃气管道埋设到我家后墙(房后墙直接打眼即可直接通至厨房,并且我家房屋后墙也有滴水房檐),但我家房后邻居也同时在胡同内安装天然气接入自家,邻居认为胡同太狭窄,天然气管道影响其出行,阻扰天然气公司人员并要求燃气公司不要给我家进行安装,还要求燃气公司绕道从我家房前进行管道安装。如果从房前安装肯定会通过卧室、客厅最后才能到达厨房,通过查阅资料发现这样也是安装天然气的禁忌。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八条的约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我理解为房后胡同为公共财产,房后邻居不能以胡同太窄为由强调自己可以安装天然气而要求他人不可以安装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uanqi(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9-16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