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问题
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
1.某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时,采用了“现金支付”形式,把用人单位应该交纳的那部分,注入了员工的工资中,让员工自己去社会保险机构交纳。请问:这种办法是否可取?
2.对于员工来说,用人单位用现金形式支付“养老保险”费有利,还是“向社会统筹”交纳保险费有利?
3.用人单位已经采用了这种方式的,员工此时,是否有权再要求用人单位给他补交养老保险费?
4.用人单位答应给员工补交养老保险费的同时,是否有权要回用“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养老保险费?
5.怎样能看出用人单位是否“足额”交纳了养老保险费?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今日有约(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16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