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求女方赔偿或者返还彩礼
你好,如果虽然登记了,但是,没有同居,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我的补充: 2012-09-16 22:08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没有同居生活,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的。
你好,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就不能得到支持了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你好,可以维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就不能得到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