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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 私人改造原中学教室做宿舍,并新建二层宿舍楼,与乡政府签订协议,五十年后所有权归政府所有,私人拥有五十年的经营权,如违约政府赔偿私人改造费用的2倍和新修建费用的3倍违约金!现在正值全省学校危房改造之际,原改造的两栋宿舍楼按国家要求属危房改造之列,现咨询按照合同法,政府应承担违约金吗?(实际情况乡政府没有能力,全靠国家拨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领(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0-05-12 08: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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