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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个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对方要求自己开发票并缴劳务报酬所得税

个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对方要求自己开发票并缴劳务报酬所得税 我签的是一年的合同,每个月都会支付一定报酬,因为合同中写的是税后收入,所以需要明确这边缴多少税,另外也需要我自己开发票。
请问,
1、除了800起征点,北京这边有什么额外税费需要缴纳吗?
2、缴税是每个月都需要去缴纳吗?是去地税局吗?如果当月不满800,是不是就不用去了?
3、个人申请代开发票是否可以间隔几个月一起去开?也是去地税局吗?

不知道自己提供信息是否清楚,谢谢帮助解答的专业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der……(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7-10-24 11:24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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