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售房合同中未写清电器,将来万一有事会不会连累我?
请问售房合同中未写清电器,将来万一有事会不会连累我? 我出售了一套住房,买家又把房子租出去了,我担心电热水器使用时不切断电源万一出事。售房合同忘写清电器使用不当与我无关了,也没写售房包括电器。买家不同意补签电器万一漏电与我无关的协议。
请问:
1、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第4条将来电器万一漏电伤人有事可以免我的责吗?
2、售房合同中没写清售房是否包括家具及家电就可能会有纠纷吗?
下面是我与买家签的售房合同: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住宅楼(100%产权),以 元( 元)的价格卖给乙方;
二、乙方自愿以 元( 元)的价格购买。。。。 号住宅楼(100%产权),并一次性付清房款,同时甲方将。。。交给乙方,并交钥匙交房。
三、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有关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ntsh(北京-门头沟区)
提问时间:2012-09-16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