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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xx公司工作了43天,没有签劳动合同,一开始是由老板的儿子(经理)给我们面试的,前三个月1500包吃住,2天带薪休班,有加班费,一天相当于两天的工资,我9.1因为一些事辞职的,8月份工资没给我,财务统计时,老板让按短工计算一天50,没有加班费,辞职时我给他打电话让别人给领的,他答应了,可现在却不让领。他这种行为犯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若晴88(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2-09-1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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