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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公!执法为民! 我是楚雄市东瓜镇览经社区下石头河村民张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 我是楚雄市东瓜镇览经社区下石头河村民张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   
我是楚雄市东瓜镇览经社区下石头河村民张海雄、身份证号532301197612181317 男39岁,电话13638755911。                                 2003年至2015年4月21日在宜良监狱服刑。
        2013年8月哥哥张海宏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凶手逃迭,至今案件无果。                      
        2014年1月父亲陈学文病故。
         2016年2月母亲病故。现我独自一人生活。
请求事项
       1:请求陈学兵归还我父亲的房子和地土。
       2请求市公安局对张海宏的“交通事故案”给个说法。看似交通事故,其实就是谋杀。

3请求对楚雄公安局那位民警的行为进行处理。
       2014年1月父亲陈学文脑中风病故,父亲所留下的房子和土地被我小叔陈学兵强占,多次索要未果。我向楚雄市人民法院起诉。(因父亲的后事全权由小叔陈学兵操办东瓜镇调解委、镇司法所和览经社区调解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拟定了一份证明,将我父亲的财产归属陈学兵所有,多次找到社区相关人员,都无结果)楚雄市法院以此为由拨回我的请求,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可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剥回我的请求。现正在省高院审理期间,我真的沒办法。
       2016年2月9日母亲癌症去世,现在我一人独自生活,居住,所住的房子即将倒塌。多次找到楚雄市东瓜镇.览经社区,社区主任许云海说再等等,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甚至说倒掉更好。
        2013年8月21日哥哥张海宏在楚雄市武警加油站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案件至今无着落。张海宏在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并未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肇事嫌疑人运送了至少一公里以外的公路边丢弃在公路边(国道320武警加油站旁)凶手走后,受害人才死亡,而且还有目击证人,但在后来收录在案的证物(手机)也不易而飞,该案几经周折,被定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第二天开始我哥上班的金龙潭山泉水厂关门近半个月,我哥是到水厂加班所发生的不幸,水厂也拟他们从不加班为由,张海宏的死跟他们水厂无关,也从未问起过。案件至今无果,交警也未对我们死者家属通报案件进展情况,除了案发第二天交警到过我家,之后再也沒去过,我们多次找到办案民警,得到的结果都是说让我找领导,后来打电话给办案民警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叫我找信访办。我找到交警大队领导潘建明说其体要办案民警才说得清楚。找到事故中队长说他们对案件再复议下。之后我又找到交警支队事故科,该科警官说这是小案子。当时我问那位警警官在你心目中多大为大案?多少为小案? 他们就这样相互推诿,像踢皮球一样把我们踢来踢去,他无法解答便叫来交警大队的办案民警王虎把我们带离交警支队。交警支队的周忠汉和谷孝云可以证明,他们都在场。我沒办法才去公安局督察组反映情况。是中午2点30分以后,局纪委马书记让我们到二楼刑侦队找他们重新立案,可到了刑侦队二楼整个楼层只有一间办公室门开着我站在门外搞门说明来由未进入办公室门,里面有七八个警官,其中一个警官气势凶凶,语言粗鲁,XX警官说:“刑侦队不是你来的地方,不是那个想来就来的地方……我说“我是来报案的,应该去找那个相关科室,麻烦你告诉我下”那警官开口就骂我小杂种,小狗日呢……我都一直没出声,那警官又说以后再来找就把你抓去看守所关起来。我说“我只是来报案,你用这种态度对我,我跟你无冤无仇,你要抓那现在就抓,我双手梯给他,他就说我要打他。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什么职务?警号多少?那警官还是骂骂咧咧的甚至还想动手打人,在场的其他警察劝阻他我们才没有挨打,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当时有七八个警官拉着他(当时他身上有一大股酒味)在场的七八个警官可以证明。事情发生后我立急找他们局纪委马书记说明情况。马书记说该警官去三街办案时喝着酒了,别跟他认真,会给我个说法的。可一年多了也不提不问。请问警官上班前喝酒是否违反了公务员禁令?是否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对得起人民信任的一身警服?我绝无半句虚言,若有我应承担法律责任。之后我又去了刑侦队一次,也见到了那个警官,更比以前那样敖曼,之后他们刑侦大队长进了办公室他态度才有所收检,说叫我別影响他办公,你有什么想不通的可以找领导。刑侦大队长可以证明。现在我路过公安局都有绕着走,不敢再去了。后来我又找到市检查院和市纪委都说牵扯刑事的他们管不了,那个警察他们可以调查。可一年多也没个说法。去年10月份到楚雄市公安局交了份上访信,只是分管刑侦的何副队长何晓强打了个道赚的电话,之后就再没回音了。刑侦队副队长何晓强又不那个警官,,而那位警官呢?反而面对我漫骂,指责,胜至用粗暴行为,胜至要动手打人,对他来说可能是很正常不过的事。到现在我连那个警官叫什么名字,什么职务都认不得。难道就没人管了吗?2016年10月交到市公安局的上访信他们不接受,我跑了很多单位楚雄市检察院,楚雄市纪委,都说牵扯刑事司法的他们管不了。我现无经济来源,也没多少时间来请求你们。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尊敬的人民政府我该怎么办?难到这些委屈就从此不要过问了吗?期待回音。       
              2017年?10月22日
                         上访人张海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楚雄)
提问时间:2017-10-2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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