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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公司已注销,原挂名股东要偿还债务吗?

公司已注销,原挂名股东要偿还债务吗? 2007年公司注册成立有4个股东。股东甲乙丙丁,股权4-2-2-2.其四人也是家庭成员。2011年10月公司经营不善已注销。但在公司存续期间2011年6月甲向驰公司借款10万元为期半年,款项通过公司账号转账。甲承诺该公司一定如期归还。2012年5月甲乙解除婚姻关系。甲的女儿丙是法人,乙的女儿丁有自己的职业(教师)从不参与公司决策和经营。由于借款未如期归还,驰公司将甲乙丙丁四人告上法庭。(驰公司的起诉过程和手续都有甲操办。)2010年7月甲乙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签过家庭AA制。商定乙不享受经营产生效益也不承担经营产生负债(但无书面有效证据)。
请问这样的案件,法院会将如何审理?乙和丁会不会承担一定债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eliss……(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09-1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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