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无视劳动合同社区干事被当做替罪羊被开除无处申冤
无视劳动合同社区干事被当做替罪羊被开除无处申冤 我是沈阳市于洪区下属社区的一名普通的社区干事,在今年的于洪区112户家庭冒领低保金一事,我被牵涉其中。
事情原委:社区低保户李秀华七十多岁,因多次进行脑瘤手术,行为不能自理,精神崩溃,她的儿子为了在工商部门顺利废业,在李秀华本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拿了李秀华的身份证到工商局办理法人更名,将李秀华变更为公司法人。后被有关部门查出。区纪委追责,最后由我背这个黑锅。事发时我只是代管低保工作,但被诱骗签下认罪书,后由区民政局停职停薪,劳动合同没到期,只是还没下发解聘书,我只是代管几个月,不是主要责任人,不应该让我背这个黑锅,纪委随便抓两个替罪羊就交差了事的行为我不服,就算是党员犯罪也还会顶三年罪吧?况且都已经给我党内处分了,还要将我开除,我找街道,区民政局,区纪委,他们都踢皮球不管我,我现在只相信法律,所以我求助法律咨询,请问我接下来要怎么做?具体应该找哪些部门?如何替自己伸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towa……(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9-15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