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水泥砖厂租赁违约问题
水泥砖厂租赁违约问题 1.水泥砖厂是我的(甲方),租水泥砖厂的是(乙方)
2.砖厂租金每年人民币2万元整。按季度缴交。
3.砖厂租期伍周年,日期从订立合同之日期算。
4乙方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整,合同期满后返完给乙方。
5.砖厂现有设备必须正常运转,现有生产场地及生产工具全部归乙方使用到合同期满日止。
6.合同期满后,乙方也要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交回给甲方。
7.在承包期内,砖厂生产安全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整。如甲方违约,保证金必须返还给乙方。
甲乙双方应诚信合作,如有未尽事宜,以附加协议补充为准。
。。。。。。。。。。。。。。。。。。。。。。。。。。
。。。。。。。。。。。。。。。。。。。。。。。。。。。。。
甲方。。。。 乙方。。。。
09年2月10日
乙方现在违约不经营下去了,我(甲方)需要怎么追究(乙方)的责任。到2011年就没有给租金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钟柳军(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2-09-14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