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弟结婚后不在家,对妻子孩子不管不顾,与家里失去联系
那是他自己的事情,父母无责任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所偿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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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应诉解决。
你们没有义务偿还。
属于你弟弟的个人债务,你父母不需要应诉
您好,积极应诉处理。
积极应诉
你和父母没有替他偿还债务的责任
可以积极应诉的。
和家人无关的。
最好联系你弟弟积极应诉,如果他不出庭,原告证据充分可能会缺席判决,到时候可能会强制执行你弟弟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房产。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先了解清楚该债务的情况
和家人无关,和妻子可能有关。
如果未起诉妻子,因联系不上你弟弟,要跟法院说明情况,认由法院处理吧。
如果起诉了妻子,妻子应当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去核实审查债务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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