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半年前给我账户打了十万块钱说放在我这里备用。后面全部拿走了
并不是像他说的那样
起诉解决
你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有汇款记录并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一般同时要有《借据》; 2、“后面全部拿走”,这个事情是现金拿走?还是转账拿走?拿走有没有收据?
这种还是很麻烦的,除非你可以证明这钱是他拿走的。
注意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