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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骑电动车带着11岁的孩子人行道靠右逆行向西行驶,与自西向东骑电动车的乙方相撞(12岁孩子

甲方骑电动车带着11岁的孩子人行道靠右逆行向西行驶,与自西向东骑电动车的乙方相撞(12岁孩子 甲方骑电动车带着11岁的孩子人行道靠右逆行向西行驶,与自西向东骑电动车的乙方相撞(12岁孩子,没有观察前方来车,低头骑车),甲方孩子左手手指后端骨折(被乙方车把刮伤,已经打石膏),乙方倒地后,经医院反复检查,左腿膝盖右侧软组织挫伤,(已经打石膏)。乙方医药费全部是甲方垫付。目前没有经过交警处理。这样的事情责任怎么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浪淘沙(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7-10-17 23: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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