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尊敬的 警察同志~您好~
尊敬的 警察同志~您好~ 我是开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帮人拉东西(不是买卖交易)正行驶在人行道上~ 我直着行驶着~超过了前面的一辆带着一个15岁的和一 个6岁小孩的简单电动车(不是踏板电动车)当时没事,突然那辆电动车倒在 我后面三个人都受了皮外伤 当时 我也扶起他们 帮擦了~也是 出于人道主义~当时那个人就赖是我拐弯撞的~一个直道我怎么 拐弯~ ~是他当时把我喊住了~ 我太老实了被他一喊,感觉就好像和我有关系似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才倒的,最多也是他往我这边偏碰到我的车失去平衡倒下的~因为要是我撞的前面就撞倒了~为什么是屁股后面呢~就算按他说的我拐弯撞的,那要拐多大的弯才能使车屁股
碰到他的车头呢~我直着行驶就不可能拐这么大的弯~医院也去了看了花了1千元 左右(我没钱付受伤的家属垫的) 都没事 但6岁的小孩擦的是头部医生说现在没事再回去观察两天再复查一下 请问这种事故双方怎么分担责任~如果我尽量为自己辩护~ 受伤的人会不会再故意说头疼什么的 还要拍这个拍那个的~使劲的花钱呢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18297……(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2-09-1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