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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关于他处有房的认定标准

关于他处有房的认定标准 2014年动迁,因他处有房(自购商品房一套,并贷款中,双方从未享受过国家福利分房,以及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待遇)为由剔除我们全家三口,至今未得一分赔偿,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eikot……(上海)
提问时间:2017-10-1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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