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想咨询一下你,关于去年六月的交通事故,判定责任我七对方三
这是可以 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的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目前法院既然已经介入了案件,那么积极准备诉讼是当前需要做好的事,然后等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十五日不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就会自动生效。到时候只要被告有不履行的情形,原告就可以持一审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对方是有权利在治疗终结后向你方提起索赔的,目前对方已然进行起诉,则你方需要积极应诉,如之前存在垫付的情况,可将相关的凭证带着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你好,伤者那方起诉你,如果你的买的保险足够,都是由保险赔偿给伤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