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不吝帮助。 我在四月份被甲某追求,五月底接受成为男女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不吝帮助。 我在四月份被甲某追求,五月底接受成为男女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不吝帮助。
我在四月份被甲某追求,五月底接受成为男女朋友,七月底因意外做了人流手术,之后继续在一起。现于十月甲某老婆乙某联系我告知甲某已婚且有一子,且乙某也是刚刚知道我的存在。我处于原则等各种原因决定立即与甲某分开,现在已经事情闹大,甲某处于各种考虑断绝了一切与我的联系,已经与乙某和好。考虑到流产对我带来的影响,我向甲某要求经济补偿,甲某无情拒绝不肯商量。
请问您,对于甲某的欺骗及伤害,我是否能依据法律向他进行投诉赔偿。
另外,他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但找人办理只花了几千块,是否违法,可否进行投诉。
我不清楚案例是否公开,必须说明所有一切我都是不知情的,受伤最大的人是我,知道真相后第一时间我分手了,现在索要经济赔偿也是因为流产对一个女孩的未来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不接受一切小三类骂名,谢谢大家的理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7-10-15 09:2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