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算“立功”
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算“立功” 涉嫌经济犯罪的李某,在关押期间向公安机关写了一份举报信。内容是:在他被关押之前,妻子张某曾向他谈起她知道一名网上逃犯陈某现以回家,在本地活动,公安机关几次都没有抓到陈某,要其妻子才知道详细情况,并要求公安机关找她妻子做工作了解情况,定能抓获这名网上逃犯。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即通知了其妻子张某,通过向张某做工作,张同意了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这名逃犯。三天后,张某发现逃犯陈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并立即通知了派出所领导,派出所并组织警力将网上逃犯陈某抓获,目前陈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请问:李某的行为算不算协助立功,可以按立功对待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非常不好(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0-05-10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