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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对方被打伤,起先是说轻微伤,现在又做了一份轻伤鉴定

对方被打伤,起先是说轻微伤,现在又做了一份轻伤鉴定 我老公在三月底跟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起了争执,对方先动的手,我老公还了几下,那人脸上挂彩了,马上就说手脚没力,要求去县医院,住了几天,还做了一份公安鉴定-轻微伤。我老公被拘留了五天。现在过了一个多月了,对方又做了一份司法鉴定-轻伤。说是脊椎被打突出,在县医院住几天马上转院去福州市医院动了手术,花了六万多。现在要求赔偿,并叫派出所的人来抓我老公。我们怀疑这是他自己的旧患,如果脊椎被打突出,第一时间他应该会痛得不得了吧,现在我们可以请律师,去那家医院查证吗?我们要出示什么证件医院才会跟我们合作呢?还是要求对方重新做鉴定?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烦请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h00(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0-05-10 21: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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