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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为什么重婚罪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事情?

为什么重婚罪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事情? 110,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便拨打的电话。本人就因为妻子在外地和他人非法同居三年且生有一女婴(近一岁),明显犯有重婚罪的她,本人若到法院起诉,最起码要有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证人。女婴是最明显的一个证据,但就是不知道她的详细地址,因此到了她在外的地方,只能报警110.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可以知道她的详细地址(有她的手机号码),有了详细地址也就好监控及搜索证据。哪知亲自在外地拨打数次110电话,公安人员都是说重婚罪不是公安管辖的事情,要我自己去法院起诉她。重婚罪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吗?为什么公安机关人员就是说不是他们管辖的事情?这样,重婚罪人任其逃之夭夭,不给于处理是对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我想注册(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2-09-1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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