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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受灾损失赔偿要求苛刻,企业无法承受赔偿和和无法施工

受灾损失赔偿要求苛刻,企业无法承受赔偿和和无法施工 8月7日公司因为暴雨和施工的原因造成居民(11户)人家不同程度损失,事情发生后,得到了规建局、巴普镇等有关部门及领导的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处理。其中6户已经经过政府出面协调处理好了,有10户人家的财产损失由政府和公司清理核实赔偿(都在2万元/户以内),有一户的财产损失我们公司实在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多次到公司办公室闹事、破坏财物、殴打工作人员、恐吓威胁、多人强制阻挠施工两个月,110出警了2次有吸毒人)作出了妥协协议,赔偿了17万元(已经支付15万元),然而还是不让我们开工。目前还有5户人家的房屋损失没有达成解决,原因是要求太高,要求重新修建。我们要求一是,立即恢复施工;二是财产损失得到公正的赔偿;三是房屋的赔偿,要邀请房屋鉴定机构和中介评估机构进行鉴定核实,然后赔偿。注明,据群众和有关部门反映这是美姑县最难缠的钉子户。要求向信访办和媒体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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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华熙春丰(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7-10-1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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