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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到期,老板以事情未处理完为由,不予以离职。因此,不再接新的工作

离职到期,老板以事情未处理完为由,不予以离职。因此,不再接新的工作 离职到期,老板以事情未处理完为由,不予以离职。因此,不再接新的工作,正常上下班,工作内容是处理未处理完的工作。但,薪酬方面,老板以只是处理以前工作为由,处理事情结束后,就给2000元的薪酬,但,离职已经超期两个月。老板这样子给薪酬,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f(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7-10-11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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