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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现在按揭了三年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现在按揭了三年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现在按揭了三年,领取结婚证后我和男方感情时好时坏,好几次想离婚,他父母打算卖房子但是有我名字卖不了,于是他父母要求我们写一张借条,协议上如果不卖房子,我们两感情好,他们可以一直还剩下的房贷,如果卖了房子,我们必须归还他们出资首付以及一直还贷的钱和利息,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相逢(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10-10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