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作时间左脚被重物砸伤,造成左脚第四脚趾骨折伴脱位,是工伤无异议

工作时间左脚被重物砸伤,造成左脚第四脚趾骨折伴脱位,是工伤无异议 工作时间左脚被重物砸伤,造成左脚第四脚趾骨折伴脱位,是工伤无异议,伤残未鉴定,月平均工资7000左右。医院治疗费900元。误工费给1700一个月,没有其他补助,请问这种赔偿方式合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XXXX(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7-10-10 16:2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