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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老婆未婚有小孩,因为家庭纠纷,孩子判给男方,我老婆每月给300元抚养费

几年前,我老婆未婚有小孩,因为家庭纠纷,孩子判给男方,我老婆每月给300元抚养费 几年前,我老婆未婚有小孩,因为家庭纠纷,孩子判给男方,我老婆每月给300元抚养费,当时正在拆迁小孩好像有一定的控方面积,户主名字是我老婆,现在男方提交法院要我们给孩子一套房。请问是否合理,有什么解决方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如磐石(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7-10-10 12: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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