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拖欠运费的被告人为题

拖欠运费的被告人为题 我于去年三月至十一月为被告人陈某运输水泥三千余吨,当时双方声明货到付款,有证人。陈某去年货物运输完毕前(十一月)共支付总运费的百分之三十,后来此人一直联系不上(已离婚,房子划归其妻),并且没有固定住所。经过询问陈某的收货方——某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提供了与陈某的水泥供销合同,此合同中陈某为代理人,其供销合同的甲方为一贸易公司;我想问关于拖欠我运费的被告方为谁比较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ysll……(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9-10 17:1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