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的疑问
离婚财产分割的疑问 你好:
我2011年5月结婚,在婚前我有个人存款,并且在父母还给了一些钱作为陪嫁(双方曾经约定此款只做为结婚后双方父母以后的看病钱),我的个人存款用于了婚房购置家电等,同时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了结婚首饰及婚房装修和婚后旅游等。婚后我们的存款来源为:双方父母给的改口钱,男方给的旅游费及结婚当日亲戚朋友给的礼金,和双方工资。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表示我只可以带走我父母先前给的陪嫁钱,剩下什么都不给我,包括我个人存款购买的家电等,现在男方把我们现剩余的存款全部取走转移。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财产应该怎样分割?我看过婚姻法,知道彩礼及婚前存款均属于婚前财产,男方这样做对吗?对于婚姻法我理解有误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rbmyb(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9-10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