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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监理站站长执行上级领导决定,违规为农机合作社车辆落户至个人名下,是否构成犯罪

农机监理站站长执行上级领导决定,违规为农机合作社车辆落户至个人名下,是否构成犯罪 农机监理站站长曾两次拒绝当地农机合作社法人要求将合作社车辆落户至该法人名下,但受到上级领导农机局局长的命令,为了支持合作社快速发展,尽快贷款建设合作社,待该合作社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再转到合作社名下。于是为其合作社法人办理两台车辆落户至合作社法人名下,两台车辆价值70余万元,其中一台被合作社法人变卖,另一台被公安部门扣押。请问农机监理站站长无主观故意,且不知该行为构成犯罪,就是执行了上级领导的命令,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bxcl(黑龙江-鹤岗)
提问时间:2017-10-07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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