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病历中,医嘱签别人名字作医生签字,如用药合理,能说明医院无过错吗?
病历中,医嘱签别人名字作医生签字,如用药合理,能说明医院无过错吗? 医院给病人治病严重了,医院提供没有医师资格证的人,写的病历。在病历中该人代签(有医师资格证人的)名字,作为(治疗用药)医嘱的主治医师的名字。被签名字的人,没给患者看过病,也不认识写医嘱的人,也没授权该人写病历。请问如果用药合理,该病历能作为鉴定材料,能证明医院无过错吗?有证明法律依据吗?过错占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_ysh(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7-10-07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