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人者应该受到惩罚
打人者应该受到惩罚 家里人和邻居因为小事起了争执,女邻居拿着钉耙把妹妹的脚砸伤了,医院诊断为第5柘骨基底型骨折,右手被咬成软组织损伤。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说是找个法医鉴定,当时妹妹正在住院输液,举着输液袋去法医办公室的,可过了20多天了,派出所调解不成,我们需要起诉的时候向派出所要法医的鉴定结果,却说还没下来。还有知情人士说现在如果鉴定是轻微伤的话都不出来结果了。这种说法合理吗?打人者不承认她砸伤妹妹的脚了,但派出所的立案侦查中显示现场只有她自己拿钉耙了,没有其他人,这在她的口供中体现的。如果拒不承认,法院能判吗?希望献言献策,让打人者承担应有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shen……(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2-09-09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