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我朋友是一所民办幼儿园的园长,一年前因校车超员,司机当场逃逸,而我朋友被定刑为危险驾驶

律师您好,我朋友是一所民办幼儿园的园长,一年前因校车超员,司机当场逃逸,而我朋友被定刑为危险驾驶  律师您好,我朋友是一所民办幼儿园的园长,一年前因校车超员,司机当场逃逸,而我朋友被定刑为危险驾驶。当时拘留了半个月,后取保候审又交了5000元。9月19日,法院通知让我朋友去开庭,问了一些问题,说事不大,让9月20日下午去拿判决书。那下午我朋友去了,但没有等到法院的人,而是交警队和公安局的人,带回交警队后,让签了一张逮捕通知书,让家属去签字,然后人就被羁押到看守所。今天打听了一下,她本人收到了判决书,到12月1号可以出来。但看守所里说还没有收到执行文书。请问,这属于什么情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亦冉(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7-10-06 21: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