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在1992年我太公去世,在当时政策,谁家死了人,就将这个人的土地给最近出生的孩子

律师您好,在1992年我太公去世,在当时政策,谁家死了人,就将这个人的土地给最近出生的孩子 律师您好,在1992年我太公去世,在当时政策,谁家死了人,就将这个人的土地给最近出生的孩子,这时甲方生了孩子,外公准备将三土地甲方时,甲方认为自己的土地够用,而且在当时土地要缴税费,所以自愿放弃不要这土地,于是外公就继续使用这三块土地,也承担着期间的税,在后来发的土地证上也将这些土地划给我外公,可到现在国家对于农田的福利多了,甲方现在(2017年)认为吃了亏,于是又想将土地要回去,还说让我们家把以前国家给的福利钱给他们,外公坚决都不干,还找了村书记,村书记也帮着甲方说要收回土地给甲方。                                
所以我想问问您:
1.这个土地该不该给他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明永莘(重庆-大足)
提问时间:2017-10-06 14: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