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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都是做早餐生意的,甲在乙门口摆摊,由于双方发生口角,便谩骂起来
甲乙都是做早餐生意的,甲在乙门口摆摊,由于双方发生口角,便谩骂起来 甲乙都是做早餐生意的,甲在乙门口摆摊,由于双方发生口角,便谩骂起来。双方谩骂结束后,乙继续回家做馒头,本以为事情已结束。之后甲方先后来了五个人, 甲的爸爸拿了冰铁的蒸笼,甲的姑父也一起前来乙方店面里要打乙,甲的爸爸用蒸笼斩人,乙用手抵挡,不敌。于是乙方在家里也拿了东西抵抗,铁质。结果,甲方2人轻伤(不知级别),乙方一人轻伤二级,乙方两个月没有做生意。店面被砸的乱七八糟。请问怎么样的处理结果比较好(已经报了警),请问谁承担主要责任?我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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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pa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10-04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