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人格纠纷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可起诉要求赔偿,凭病案就可以。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我个人认为这是两个问题需要处理,一个是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问题,另一个是您与医院之间的问题。
其次,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问题。用人单位以医院出具的不实病历为由导致您被病退,您可以收集相关截然不同的证明来认定并不属实,故用人单位病退做法并不合法合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再次,关于医院的做法。首先,医院出具两份证明自相矛盾,且对您的精神病认定存在错误,侵犯您的名誉权,故您可以基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主张医院侵权,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本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故您如果要处理,需要针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因此,建议您先跟医院这面沟通,然后医院这面的认定推翻后,那么用人单位那块当然是不攻自破的。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1、我认为医院没有侵犯患者的什么权力;2、医院的病历的“好转,自动出院”和《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申请表》“意志力减退,情感淡漠,无自知力等”看不出有什么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3、“好转,自动出院”是指病情好转,患者要求出院;不等于没有“意志力减退,情感淡漠,无自知力等”,所以不能证明医院做伪证;4、如果患者认为没有达到“意志力减退,情感淡漠,无自知力等”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患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告其违法辞退,并申请进行病情司法鉴定,认定患者还具有“劳动能力”。5、医院的《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申请表》是根据病历进行的病情记载,不能认定有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法律效力的,单位以此为依据辞退劳动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的。6、我认为没有理由起诉医院,没有案由,更没有胜算。 我的补充: 2017-10-02 09:50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要生气啊!
你好,这种情况起诉医院意义不大。
具体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1、直接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医院伪造诊断等行为,要求依法予以纠正;
2、否则以侵权为由起诉处理,具体是否案由得当等法院可自己斟酌确定;
3、如采纳可点最佳答案。